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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部
2007-08-15
1997年,衡蓝代表客户应诉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案件。自此,衡蓝积极涉足到国际贸易领域中。

 

在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衡蓝的国际贸易法业务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迄今为止,衡蓝已经在贸易救济措施案件、WTO争端解决案件、国际贸易协定谈判、海关法及进出口业务咨询等关键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对全球化趋势的准确把握、对国际贸易法律体制的深刻认识、对中国及主要贸易伙伴国法律的仔细研究,确保了衡蓝律师能够为对国际市场感兴趣的中外客户在如下领域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国际贸易部的关键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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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企业应诉反倾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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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和企业应诉反补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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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和企业应诉保障措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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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企业应诉美国337条款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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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和企业应诉境外提起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案件(《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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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企业解决日常海关法及进出口业务中其它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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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企业向政府主管机关陈述产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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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参加WTO争端解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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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参加多边和双边国际贸易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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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进行贸易政策法律研究


国际贸易部的关键业务领域: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
在1997年末中国的首起反倾销案中,衡蓝首次代表国外公司参与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程序。随后,衡蓝参与了中国调查机关提起的多起重要的反倾销案件。在该等案件中,衡蓝帮助客户制定应诉策略并为客户赢得满意的结果。通过这些前沿性的案件,衡蓝优质的法律服务事实上也促进了中国贸易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

在代表客户应诉境内反倾销案件的基础上,衡蓝将其反倾销业务拓展到代表国内客户应诉境外反倾销案件的领域。到目前为止,衡蓝已代表国内客户应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埃及、印度尼西亚等国提起的反倾销调查,并为客户取得成功的应诉结果,有效地维护了客户在该等重要贸易市场上的出口机会。

对中国出口商而言,反补贴调查是最近出现的新威胁。加拿大在2004年接连对中国提起了三起反补贴案件。衡蓝在其中的两起案件中代表五家中国出口商和生产商应诉,并成功地在两起案件中取得最低的税率。衡蓝在反补贴调查领域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其在涉及补贴的WTO争端解决案件的丰富经验以及对中国法律制度和商业实践的深刻理解。

2001年,衡蓝代表十几家中国钢铁出口商参加美国针对钢铁产品提起的全球保障措施调查(201条款调查)。2002年,衡蓝代表外国出口商应对中国政府提起的钢铁保障措施调查。此外,衡蓝还代表中国政府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提起了针对美国全球保障措施钢铁案的争端解决程序,包括专家组程序和上诉机构程序。

美国337条款调查
回顾历史,从1974年至今已经有超过500起337调查案。近年来,涉及中国产品的337调查数量逐渐增多。根据2003至2004年的统计,针对中国发起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达到40%。

衡蓝很早就开始关注美国337条款调查,对应诉337调查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并对涉及中国企业的所有337案进行密切的跟踪。凭借其在贸易法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势,衡蓝已开始为多家中国企业应诉337调查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特别针对中国的其它贸易救济措施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了其它世贸成员可在中国入世后12年内按照该条款的规定针对中国采取“特定产品过渡型保障机制”(通常称为“特别保障措施”)。在这方面,衡蓝受到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委托,对《入世议定书》第16条以及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特别保障措施立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了其它世贸成员可在2008年年底之前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和服装产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早在中国入世之初,衡蓝即受聘于政府主管部门对第242段项下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随后,衡蓝在美国和土耳其等国提起的多起纺织品保障措施案件中代表中国政府提交评论意见。该等案件奠定了衡蓝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

海关法和其它进出口事务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海关根据相关WTO协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大大提高了管理体制的透明度。海关方面的事务也日益受到海内外客户的关注。衡蓝已在海关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海关归类和估价、原产地规则、进出口许可、保税区和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基于衡蓝在包括WTO在内的国际贸易协定方面的专业机能,衡蓝可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规则方面的法律咨询。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如果企业发现其它国家存在贸易壁垒,可向商务部提出贸易壁垒调查申请。如果商务部经过调查认定存在贸易壁垒,商务部可视情况采取双边磋商、多边争端解决等措施以消除贸易壁垒,维护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正当贸易利益。

WTO争端解决
衡蓝在WTO争端解决事务方面走在了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前列。入世前,衡蓝就已经广泛地研究了与WTO相关的法律问题。中国成功加入WTO为衡蓝利用这些专业知识服务客户提供了机会。2002年,衡蓝代表中国政府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提起了针对美国全球保障措施钢铁案的争端解决程序。这是中国自2001年入世以来首次参加WTO争端解决程序。此外,到目前为止,衡蓝已代表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加了十几起WTO争端解决案件。

国际贸易协定谈判
衡蓝在国际贸易协定谈判领域也取得了开拓性的进展。自2004年初以来,衡蓝一直代表中国政府部门参加在OECD框架下进行的一个产业性贸易协定谈判。此外,衡蓝也受到另一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其参加国际贸易协定谈判提供法律研究支持。

最近更新 ( 200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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