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 北京衡蓝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

You are here: 首页 arrow 案例解读 arrow 2008新法解读 arrow 解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解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8-07-13

   行政复议决定不得“对申请人更为不利”

  “民告官”会不会越告越处理得重、越对“民”不利?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为了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依法解决行政争议、解除申请人“不敢告”的思想负担,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即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不得“对申请人更为不利”

  “民告官”会不会越告越处理得重、越对“民”不利?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为了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依法解决行政争议、解除申请人“不敢告”的思想负担,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即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符合法定条件复议申请

      
条例具体规定了法定条件的具体内容:一是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是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是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是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是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是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是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避免推诿敷衍 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按照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条例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条例同时规定,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重大复杂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可采取听证方式审理

      
条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条例还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为了保证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例规定,行政复议人员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时,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关于行政复议中的和解与调解

   一是增加了和解制度。为了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平衡利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机关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二是增加了调解结案的方式。虽然行政复议法中没有规定和解制度,让行政复议实践中调解被大量地用于处理行政争议的过程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条例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定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或者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最近更新 ( 2009-11-27 )
 
< 上一篇   下一篇 >

法制动态

陆逊、黄俊杰等裁判被带走调查
2010-03-08

 陆逊、黄俊杰等裁判被带走调查         3月6日和7日,先后传出陆俊、黄俊杰、周伟新和沈黄颖4名裁判被沈阳专案组带走协查的消息。这证明反黑的枪口开始对准裁判了,由上往下一层一层的来查,这回终于查到了裁判,看了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几位知名裁判。----北京律师事务所
+ 阅读全文

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被判刑(图)
2010-03-04

 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被判刑(图)         正是"两会"招开时,然而一些高官却不能坐在人民大会堂里开会了,而是做在了法庭上等待着法律的宣判。同样都是做官的,为民请愿的当然可以受到人民的爱戴,可以公然的坐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中共商国商为广大群众的幸福生活出媒划策,而那些贪污受贿的只能戴着冰冷的手烤,坐在法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北京律师事务所
+ 阅读全文

小崔否认梅开二度
2010-03-03

 小崔否认梅开二度          继好友水均益之后,小崔近日也成了"梅开二度"的焦点。近日网上传出央视当红主持人崔永远,与原配夫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已另结新欢。为了证实爆料的可信度,有关报道还附带了五张照片来说明问题。文章附带图片叙述了小崔和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士从机场到他家的过程。----北京律师事务所
+ 阅读全文

上海楼倒倒,官贪贪!
2010-03-02

 上海楼倒倒,官贪贪!         上海著名的"海派清口"创始人周立波,曾经在其段子中调侃过这样一个事件,也是去年发生在上海的一个非常让大家关注的事件,就是位于上海的一个刚刚建完的一栋楼,都已经与用户交会了,就差用户往进搬了,然而发生了一个史无前例的事情,那就是其不顾一切的倒下去了,可能我们听着像笑话,但是这背后隐藏着什么呢?----北京律师事务所
+ 阅读全文

更多

联系方式

业务领域

北京市衡蓝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金融、经济、民事、刑事、公司、知识产权、房地产等全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

QQ:1303373915

座机:010-82562776

传真:010-82562776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国贸B座909室

我们的座右铭
    永不言败
我们的口号
    今天我选择挑战
    道路充满艰辛
    更有无限机遇
    我要全力以赴
    创造人生奇迹
我们的职业精神:
    团结 专业 专注 执着
我们的人生目标
    做一个感恩的好人
    做一名优秀的律师